烏魯木齊市正落實新疆養老保險可補繳政策
  斷保未退休人員可補繳養老保險
  亞心網訊(記者馬蓓)看到新疆公佈了養老保險可補繳政策後,斷保兩年的烏魯木齊市市民齊先生激動地來到社保部門補繳,但被告知要等烏魯木齊市本地政策落地,具體操作細則出來才能辦理。
  11月13日,烏魯木齊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召集各區(縣)社保局工作人員就此政策要點和工作要求進行解讀和部署工作,明確補繳申請流程。
  烏魯木齊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說,有三類群體的訴求呼聲愈來愈高:中斷繳費的參保人員要求補繳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原國有身份職工要求解決養老保險問題;各類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已脫離原單位的城鎮勞動者要求參保補費。
  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中斷繳費和未按規定繳費,要求補繳其養老保險費的,可按同期養老保險繳費政策進行補費,並按規定加收利息。補費基數按照本人中斷繳費期間各年上年度實際工資收入為準(最高不得超過各年上年度自治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60%)。斷保期間以個人身份補費的,對1998年12月18日之前斷保的按照企業和個人的繳費費率補繳;之後斷保的按照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費率補繳。
  已參保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的,可以當期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但不得補繳本人初次參保繳費之前的養老保險費,且初次參保繳費時間不得早於1998年12月18日。但斷保職工要求是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職工才能補繳。
  第二類人員是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含國有農牧企業)固定職工,補繳對象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是指2014年10月1日前男已滿60周歲以上、女已年滿55周歲以上的人員。
  此外,《社會保險法》實施前與各類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已脫離原單位的其他城鎮勞動者,要補繳,烏魯木齊市明確必須具備3個條件:今年10月1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曾在城鎮各類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今年10月1日前具有城鎮戶籍。符合3個條件的人員可按上述規定從1995年1月1日起補繳至法定退休年齡。如果在補費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可以順延;順延5年後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但對今年10月1日前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的,補費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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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和審核都要公示10天
  11月13日記者瞭解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養老保險統籌經辦流程執行,按照規定,一方面要與之前的用人單位達到3年勞動關係時間,另一方面要具有相關的單位原始資料,不符合這兩個條件的不能參加補繳。
  首先申請人需要提供個人參保補費申請,提供證明與本人工作經歷相應的原始檔案資料,填寫《申請審批表》。
  申請人提供的能夠證明其工作時間和經歷的資料包括:《勞動合同書》、企業錄用時的審批表及職工花名冊、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用人單位歷年工資發放名冊及其他可以證明工資發放的資料、工作期間的各種證明書、獲獎證書等原始資料。
  申請人所在街道接到申報材料需進行10天公示,之後,街道將材料上報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縣(市、區)人社部門接到申報材料後,需要嚴格審查審批,再上報市人社部門覆核,最後再向社會公示已審核人員名單10天,公示後沒有異議的,單位經辦人員帶《申請審批表》到人社局養老保險處審批補繳養老保險費。
  市民問答
  A
  2012年我從公司辭職,現在屬於自由職業者,兩年未繳納養老保險,現需要如何補繳?
  政策說明: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參保人員規定只能補繳中斷繳費的年限,不能逾越初次參保時間向前補費。如果2012年首次參保,只能從2012年以後開始補繳。
  B
  農村戶口現在轉為城市戶口可以補繳養老保險金嗎?
  政策說明:需要註意的是,必須同時滿足在2014年10月1日前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曾在城鎮各類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以上,且在2014年10月1日前具有城鎮戶籍的原城鎮勞動者,才能成為補費對象。
  C
  1998年單位破產,之後一直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現在想補繳養老險,沒有用人單位提供的原始材料怎麼辦?
  政策說明:用人單位因破產、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應向原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要求;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均不存在的,可直接向原工作所在地街道(社區)提出要求。各地人社部門應協調並要求街道(社區)、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按政策認真負責,實事求是予以幫助和支持。
  ?  (原標題:烏魯木齊市正落實新疆養老保險可補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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