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仁望)備受關註的原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馬樂涉“老鼠倉”案件又有最新進展。針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對馬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的判決,昨日,深圳市檢察院通報稱,該院經審查認為該判決量刑明顯不當。為此,昨日,該院依法對該判決提出抗訴。
  據瞭解,馬樂案件高達10.5億元的涉案金額,以及其1883萬元的獲利金額都創下了歷史紀錄。案件審理期間,公訴人曾表示,馬樂可能面臨5—10年監禁。而與馬樂案相似的前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李旭利“老鼠倉”案,去年10月在上海市高級法院二審公開宣判,李旭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800萬元,追繳千萬餘元的違法所得。不完全統計數據顯示,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獲罪的基金經理有4名,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至4年。
  馬樂案件宣判後,不少業內人士表示,對馬樂的輕判是在鼓勵“老鼠倉”行為。那緣何一審法院作出緩刑判決?判決書顯示,一審法院經審查後認為,馬樂案情節嚴重,但馬樂具有主動投罪情節,且到案後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屬自首,依法從輕處罰。馬樂認罪態度良好,違法所得能從扣押凍結的財產中全額返還,罰金亦全額繳納,有悔罪表現,適用緩刑條件。
  深圳市檢察院昨日未透露具體量刑建議,本報記者將繼續關註案件進展。  (原標題:檢方認為判決量刑不當提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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